见财起意盗手机南漳一女子被行拘

(通讯员陈德顺 李有平) 11月13日,南漳县公安局武安镇派出所通过电子监控巡查和甄别比对,快速查破一起盗窃手机案件。

当天14时20分许,南漳县公安局武安镇派出所接到居民裴女士报警:10分钟前,她在武安镇街道“唯美乐购物商场”买衣服,回家途中发现手机不见了,返回商场也没有找到,请求民警帮忙查找。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调查。据裴女士回忆,她在品牌专柜试衣服时,将手机放在柜台上,买好衣服后忘了拿手机就直接走了,途中才发觉手机没在挎包里。可商场老板和导购员均告诉民警,没有看到手机。

民警随即调取商场内电子监控细致搜寻,果然看到裴女士在试穿衣服时,将手机顺手放在柜台上。没几分钟另一名妇女偷偷靠近柜台,并用她的大衣盖在裴女士的手机上,然后佯装挑选衣服。等裴女士离开后,这名妇女迅速收拾好大衣,拿走手机,整个过程持续10分钟左右。

在接下来的调查中,民警通过技术手段比对,锁定盗窃手机嫌疑人为武安镇某村现年58岁的村民彭某。16时许,办案民警来到彭某家中,宣传相关政策法律。彭某对其见财起意盗窃手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将盗窃的手机交给了民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彭某已构成盗窃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给予其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作者:柳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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