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都翔城 通讯员 廖远瑞 颜赛)近日,省司法厅、省普法工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命名全省第三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的通报》(鄂普法办{2019}11号),对全省4类共183个被命名为全省第三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的单位进行了通报,清河管理区委员会作为全县唯一一家单位被正式命名为全省法治文化单位;另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通报表扬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鄂司法{2019}23号)文件精神,清河管理区被评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近年来,清河管理区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把法治建设作为构筑和谐社会、提升文明程度的重要抓手,通过扎实开展扫黑除恶、普法宣讲等专项行动,在全区上下营造出了依法执政、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律己的良好社会氛围。
这两项荣誉的获得,是对清河区法治建设成果的充分肯定。清河区将以此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继续深化对干部群众的普法教育,引领法律至上的思想观念和行为准则,着力打造平安清河、法治清河、和谐清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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