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2019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全媒体记者:南小布)
资助对象
参加今年普通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并自愿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应届高中毕业生,评选时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被中专、自考、成教、继续教育录取学生不具备申请资格。
资助标准
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用。
申请时间及地点
受理申请时间为8月1日至30日(双休除外),地点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教育局办公楼一楼),咨询电话0710-5235503。
申请程序
(一)学生按照学校隶属关系进行申请,在南漳县所辖普通高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向南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在其他地区普通高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向毕业学校或学校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不以学生户籍地为准。
(二)申请学生到南漳教育信息网(www.nzjyj.com)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也可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领取并填写),表格内容填写完整、规范,联系电话及银行卡卡号一栏应核对无误。
(三)申请学生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递交以下材料:
1、《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申请理由”一栏需详细填写家庭困难原因,若有相关证明材料请附后,如“低保存折”、“残疾证”等。);
2、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国家助学金银行卡复印件(卡丢失或无资助卡的学生可自行到邮储银行办理普通银行卡);
5、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印证材料(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高三年级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已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不再另外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由教育局核对后统一出具相关证明,申请学生需在《申请表》中“申请理由”一栏中备注属于以上哪一类别;除上述三类学生外的其他学生需提供由学生家庭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以上表格及材料均使用A4纸张,并按顺序进行装订。
评审及公示
申请受理结束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集中对申请学生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按照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提交南漳县“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在省下达计划数内等额评审。
评审结束后,拟资助的学生名单在县教育局一楼大厅张贴,并通过南漳教育信息网(www.nzjyj.com)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
资助金发放
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助金通过高中助学金资助银行卡(邮储银行)发放,资助卡丢失或没有资助卡的学生需到邮储银行开办并激活银行卡,县教育局按规定的资助标准将资助金汇入到每位受助学生的银行卡中。
学生领取资助金后,发现没有到高校报到注册的,教育部门将追回资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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