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关于调整《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

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各项降费减负政策和决策部署,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九次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19]227号)精神,按照收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规定,我委调整了《襄阳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标准清单》(简称《收费标准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清单》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清单、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清单。

二、《收费标准清单》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和襄阳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实行常态化公开。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政务公开-襄阳市-收费清单栏目公开查阅,也可通过登录襄阳市发改委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置顶)查阅。

三、市直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清单》,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和改变收费性质,切实维护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保证清单之外无收费。

四、请各县(市、区)发改局结合实际,迅速调整本级收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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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程思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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