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重拳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通讯员 木超)10月15日,笔者从全县集中整治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会议上获悉,县教育局从即日起到10月30日,分“学习教育、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巩固提高”四个阶段,集中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以“零容忍”的态度向有偿补课“亮剑”。

此次专项整治,要求在职中小学教师做到“六个严禁”:即严禁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举办有偿补课、辅导;严禁招收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辅导;严禁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他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或社会培训机构、补习班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严禁故意不完成课堂教学内容,放在课外进行有偿家教。

专项整治期间,全县教育系统各单位把治理有偿补课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整改落实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全体教师签订禁止有偿补课师德承诺书,学校向全体家长发《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一封信》,信上公布县教育局和学校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县教育局成立专项治理督查组,对各地各校进行明查暗访。各镇(区)中心学校组建专班对辖区内中小学有偿补课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建立完善治理有偿补课的运行机制、监督机制、问责机制和宣传机制,全面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违规查处周报、通报制度,对检查工作情况和查实的违规案件及时进行报告、通报。

对有偿补课行为,县教育局将根据《南漳县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处理办法》,实行“严查处、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要求教师个人退回其违法所得,并扣发其当年全年的绩效工资;是党员教师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对享有特级教师、骨干教师等特殊荣誉称号的,会同有关部门取消相应的荣誉及经济待遇;对违规补课或治理不力的镇区和学校,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单位当年的评先资格,并严肃追究督学和校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工作中敷衍塞责的单位严肃问责;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坚决移交给县纪委监委查处问责。

(作者:周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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