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

(全媒体记者 莫小林  通讯员 梁群芳)11月14日,南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功玉主持会议,副主任陈克文、谢志云、聂在荣、董尚梅、杨桂芬,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尤德才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项云峰,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前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旅游工作和长渠(白起渠)保护与利用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民营经济发展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南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旅游工作和长渠(白起渠)保护与利用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南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政府优化民营经济发展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南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9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关于接受张学良等辞去南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作者:莫小林 梁群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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