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谢博闻 通讯员 邓丽)11月21日8时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高警中队、秩序科民警在城区华新桥头开展交通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无号牌的中型客车缓缓驶来,民警遂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发现车上载有5人,驾驶员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经过询问得知,该车辆属于我县某油脂公司,驾驶员杜某是该公司聘用的司机,持有A2驾驶证,无不良驾驶记录,该中型客车属于公司内部接送员工通勤车辆,杜某每天早上负责驾驶该车辆接送早班员工回家。民警通过警务通平台核实驾驶员杜某信息属实,但客车信息尚未核实,民警遂将该客车暂扣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后据杜某交待,由于该公司购买这辆中型客车是用于接送员工通勤,平时并不在街上跑,就想节省费用,没有交税,所以一直没有登记机动车辆号牌,后来再想登记却无法登记,直到被交警查获。
民警依法对驾驶员杜某驾驶无号牌车辆上路行驶违法行为做出了罚款200元,记12分并降级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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