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店“定金”不定价 12315调解化“干戈”

日前,县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接到市民张先生的投诉称,其在当地某金店购买黄金饰品时,双方已经定好款式和价格,因商家缺货,张先生就先交付了定金。但在提货时,商家却称现在黄金涨价,需要按当日金价补交差价,拒不履行定金合同而产生纠纷。经多次和商家沟通后仍未给出满意答复,于是向12315投诉举报中心进行投诉。

12315投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后,立即组织商家和投诉人到现场进行调解。工作人员向商家进行了法律知识宣传,目前没有“定金”不定价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缴纳定金后,双方合同已经成立。商家有义务履行交易合同,要求顾客补交差价的行为既不合理也不合规。

经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商家同意按照原合同约定的金价进行交易,工费和价格均不变,并现场签订了《调解结果书》,当事双方对此次调解表示十分满意。通过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商家向张先生致歉,同时承诺在日后的经营活动中一定依法履行经营者的义务。

工作人员温馨提醒,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一定要提高警惕,认真查看商品信息,并保留相关票据及合同,如果遇到消费纠纷,可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反映,或者拨打12315、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通讯员:王玉玲|编辑:符柳婵

责任编辑:卢姗娜/周尔华|审核: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