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核酸检测纳入医保

(全媒体记者 张昊婷  王鼎)  日前,为确保新冠肺炎患者得到及时救治,我县将县人民医院作为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定点机构,确诊和疑似患者在医疗机构治疗期间,相关检测项目将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支付标准由每人每次270元调整为180元。

据县人民医院医保办负责人介绍,该院从5月6日开始,把新冠肺炎的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纳入报销,日最高支付额是50元,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90%,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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