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南漳一名女子驾驶摩托车闯红灯,
发生交通事故,
导致头部着地,造成左脑死亡,
由于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
女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5月20号下午5点16分,家住城关镇徐庶小区的李某,驾驶一辆两轮踏板摩托车,到县人民医院城北院区给住院的父亲送饭。行驶至丹阳大道与明珠路交叉路口时发现前方是红灯,李某丝毫没有停车等待的意识,而是直接从右转行车道闯红灯通过,不料,行驶至路中被右方正常通行的一辆小轿车撞到车尾部,李某摔倒头部着地。驾驶员周某下车查看后,立即拔打120急救电话,后送医检查,发现李某颅脑受伤,造成其左脑死亡。
南漳交警大队事故处理队民警陈兵介绍:通过视频监控和调查,这起事故是因为摩托车驾驶人行至十字路口闯红灯造成的,同时未戴安全头盔加重了后果,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如果李某没有行错车道、没有闯红灯,就不会有这起事故,如果李某戴上了安全头盔,不至于左脑死亡,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如果。
交警温馨提示:安全驾驶,从"头"开始,安全头盔往往就是能在这种关键时刻,极大缓冲头部撞击地面的冲击力,减轻头部伤害,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请您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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