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危险!这辆“超载王”被查处

6月5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起无证驾驶、未系安全带且严重超载的综合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曹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8日,罚款3050元的处罚。

当日上午10点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鱼泉河路段检查时,发现一辆轻型普通货车驾驶员曹某未系安全带、没有驾驶证,且严重超载。

曹某因涉嫌多种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无证驾驶做出了行政拘留8日,罚款2000元处罚;对其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0%以上的违法行为做出了罚款1000元的处罚;对其未系安全带违法行为做出了罚款50元的处罚。

全媒体记者: 杨一帆/ 王成波

通讯员 邓丽

责任编辑:晏光辉

(作者:全媒体记者: 杨一帆/ 王成波 通讯员 邓丽 责任编辑:晏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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