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出台《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细则》

日前,县委办、县关工委印发《南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县关工委的工作任务、工作原则、组织和制度、经费保障等做出具体规定。

细则要求,县关工委实行主任负责制,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成员单位为同级组织(两新工委)、宣传(精神文明办公室)、财政、教育、公安、司法、民政、文旅、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老干部局等相关部门,上述单位分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领导为县关工委成员。每年召开一次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县关工委成员单位负责人联席会议。每三年召开一次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总结表扬大会。

通讯员:张勇

责任编辑:周尔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