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看南漳】南漳被确定为全国农村公路管养改革试点县

本报讯(通讯员叶启合)10月13日,交通运输部官网正式发布“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南漳县被确定为该项工作的试点县。这是该县继2019年获得“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称号之后,再次成为全国同一领域的试点县。

近年来,南漳县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建设过程中,积极探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新路径,不断创新体制机制,配套完善管养网络,着力构建农村公路高质量管养体系,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品质有效提升,路域环境明显改善,公路绿化、美化、亮化相映生辉,农村公路已经成为乡村沃土上一道亮丽风景线,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美丽乡村、推动乡村振兴,提供了良好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截至目前,全县农村公路管养机构设置率、养护到位率、养护资金到位率达到“三个百分之百”。

据悉,此次改革试点工作周期为3年(2021年—2023年),主要围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和所选试点主题,加大保障力度,整合各方资源,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