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广大干群关于松材线虫病的一封信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你们好!

习总书记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然而近年来我县松树却遭受松材线虫病的危害。松材线虫病是松树的“新冠肺炎”,具有极强的传染性、针对性、毁灭性,防治难度大。2020年我县被国家林草局确认为松材线虫病疫区,目前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了我们的美好生活,保护好我们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绿色家园,望你们支持、配合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

1、不得擅自捡拾、采伐疫木及挖掘其剩余物;

2、不得使用疫木制作家具、成品;

3、不得阻拦除治队清除病枯死松木;

4、不得将疫木、枝桠外运;

5、凡发现违法违规采伐、运输、经营、加工、使用松木及其制品线索的,请积极向所在地林业站举报反映。

一般违法:依照《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擅自捡拾、挖掘、采伐疫木及其剩余物的,由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责令除治或者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和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未按照规定对疫木进行定点安全利用的,由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或者造成疫木流失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进行处罚。

严重违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干部群众,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重大疫情防控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请你们自觉遵守,相互转告,相互监督,做好我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工作,保护好我们共同的“绿水青山”!

谢谢你们的支持和配合,祝各位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南漳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