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我县安排部署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征收工作。
会议宣读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漳县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会议要求,居民医疗保险征收工作要注重宣传发动,各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深抓细抓;要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能力,服务保障要到位;要拓展缴费渠道,合理分工,责任落实要到位。
武安镇税务分局、薛坪镇税务分局、城关镇医保中心、巡检镇医保中心分别作表态发言。
据了解,2022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征收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2月24日,2022年2月24日后,征收系统自动关闭,不再缴费。
全媒体记者:郭丹
责任编辑:吴琼
请输入验证码